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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9學年度 榮獲臺北市推動閱讀績優學校
 
  * 110年度 榮獲教育部海洋教育創新課程與教學研發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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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獲親子天下樂讀學校標章愉閱龍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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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獲天下國中100選生涯教育優質學校

 
  * 107年度陳慧玟老師獲教育部閱讀推手獎
 
  * 105 年健體、綜合、藝文領域教師「愛在龍門心練情」榮獲教育部教學卓越獎 - 金質獎
 
  * 105 年度 榮獲臺北市優質學校教師教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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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賀本校榮獲教育部110年度閱讀磐石學校獎
發表人 體育組長 於 2023/5/8 16:27:38 (98 人讀取)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趨緩,放寬防疫措施如下:
(一)口罩規範:考生得自備口罩自主佩戴入場應試,本校亦會準備適當數量備用。
(二)開放陪考:因應疫情趨緩,開放考生親友進入校園內陪試,請一律配戴口罩。
(三)補考資格:考生如篩檢陽性,一律應主動通報學校,並申請參加補考。


發表人 事務組 於 2023/5/5 15:25:46 (30 人讀取)

1. 5月13日(六)下午進行校園消毒工作。
2.考量民眾健康,當日開放至上午12點。
3.該日12點起至翌日清晨5點,校園與操場不開放。
4.如當日遇雨則改期消毒,另行公告。
不便之處,希請見諒。 龍門國中 啟


發表人 人事室 於 2023/5/4 15:21:55 (60 人讀取)

發表人 註冊組 於 2023/5/3 20:06:01 (947 人讀取)

本校112學年度新生人數業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額滿,依規定將辦理額滿國中資格審查,並依審查結果進行分發排序。相關期程及重要文件說明如下:

1.紙本親送龍門國中審件
本校新生全面複審,採紙本送件,家長進入本校校園煩請配戴口罩,並配合建議梯次分流送件。
時間 : 5月08日(星期一)至5月10日(星期三) 08:30至12:00及12:30至16:00、5月12日(星期五) 08:30至12:30。(逾期恕不受理)
地點 : 龍門國中1樓會議室。 如有疑問及送件上的問題,請電洽本校註冊組(02)27330299分機1231、1232

2.複審應備文件 (下列1、2項必備 / 3、4若無則免繳)

(1)112年5月份之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甲式) (謄本內容請包含戶長、學生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及學生本人,相關記事請勿省略。)

(2)學生本人遷徙紀錄證明書。(家長或監護人可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至戶政申請紙本)

(3)同址之二親等內房屋所有權狀或經公證6年以上之公證書及房屋租賃證明,學生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持有兩戶(以上)房屋造成父母親無法與學生全戶設籍時(須有1戶座落於本校學區內),煩請提出兩戶房屋所有權狀與兩戶戶籍謄本(詳細記事),並附上同址之112年度1月至5月間任一月份之水費或電費收據。紙本送件需附正、影本1份(正本驗退、影本抽存),此項為優先分發入學,若無則免繳。

(4)若非本國國籍之學生或家長,請檢附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正本及影本,此項若無則免繳。

本次新生審查相關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妥為運用,請家長依相關規定如實繳交,倘有資料不實之情事,致審查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相關責任由家長自行負責。

3.符合優先分發入學者
持有下列4種證明文件之一及居住事實證明文件者,請於複審時附上5月份之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學生遷徙紀錄證明書及水費或電費收據才有優先分發入學資格。

(1)111年12月31日前設籍,並持有同址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以登記日期為準,所有權人需為學生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者,請附房屋所有權狀。

(2)連續租屋並居住於學區內,設籍達6年以上(106年3月31日前設籍),請附6年以上公證之同址房屋租賃證明。

(3)符合「臺北市原住民婦女扶助自治條例」第三條規定者,請附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核發之證明文件。

(4)學生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持有臺北市政府社會局開立之當年度低收入戶第0類、第一類或第二類證明者,請附低收入戶證明。

如依上述優先分發入學後仍有缺額時,則依設籍先後分發至額滿為止,排序方式如下:
(1)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學生共同設籍者。
(2)父或母與學生共同設籍者。
其餘未分發學生,則請家長上網填寫改分發志願至教育局核定之鄰近國民中學就讀。(本校改分發國中:大安、和平、螢橋國中)

4.本校採全面復審
所有學生皆須送件審查,未在複審時間內提出證明文件複審者,視同放棄優先分發入學順序排序,本校將依教育局規定之分發順序分發至額滿為止,超額學生將改分發至教育局核定之鄰近學校(大安、和平、螢橋國中)就讀。若無法親自送件者請電洽註冊組 (02)27330299-1231

5.分發結果
新生名單將於112年5月23日(二)公布於本校網站(當日10:00後)。並於同日將新生入學卡及分發結果經由教育局聯絡箱送回原就讀國小轉發予 貴子弟,請妥為收存保管。

6.各梯次分流紙本送件時間如下
5月08日(星期一) 08:30至12:00為卡號1001-1110
12:30至16:00為卡號2001-2080
5月09日(星期二) 08:30至12:00為卡號1111-1211
12:30至16:00為卡號2081-2160
5月10日(星期三) 08:30至12:00為卡號1212-1327
12:30至16:00為卡號2161-2244
5月12日(星期五) 08:30至12:30為卡號不限及補件

若有兄弟姊妹分屬於不同梯次,可擇一梯次一併送件。如無法依建議時間送件或至戶政申請相關資料,請電洽本校註冊組(02-27330299分機1231、1232) 因新生名單尚未確定,為顧及學生權益,敬請家長務必詳閱本通知單貴子弟新生入學卡編號並依時配合送件複審,非常感謝您的配合!

補充說明:學生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只限學生的父親、母親、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其餘親屬關係皆非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提供之房屋所有權狀,皆為條件不符。

7.本校新生入學作業係依「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臺北市112學年度公立國中學新生分發入學問題與解答(Q&A)」及「臺北市112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工作進度表」辦理,相關內容亦可至臺北市教育局中教科網頁下載參閱。有關資格審查作業,煩請貴家長配合,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

第六條 國民中學經教育局核定公告為額滿學校時,其新生分發入學原則如下:
一、學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額滿國民中學學區內,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並提供當年度1月1日至入學資格審查日間任一月份之水費或電費收據及當年度五月份之戶籍謄本,足以證明居住事實者,依設籍先後優先分發入學:
(一)入學前1年12月31日前設籍於額滿國民中學學區內,學生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或法定監護人於同日前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以登記日期為準)。
(二)連續租屋且居住於學區內6年以上,並經公證之房屋租賃證明。

二、依前款規定分發後,國民中學仍有缺額時,則依設籍先後分發至額滿為止,排序方式如下:
(一)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學生共同設籍者。
(二)父或母與學生共同設籍者。
三、其餘未分發學生,應改分發至鄰近國民中學就讀。

第七條 同一門牌號碼分發額滿國民中學以1人為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學生之兄弟姊妹。
二、經提供學生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或法定監護人自有房屋所有權狀、公證租賃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由國民中學審核後,確實有居住之事實。

【臺北市112學年度公立國中新生分發入學問題與解答(Q&A)】附件下載

三、問:何謂「額滿國中」?額滿國中的「優先分發原則」是如何排序?要如何得知孩子可以進入學區內的國中就讀?又為何要「改分發」?需不需要遷戶籍?可以自由選擇改分發學校嗎?

答:112學年度新生每班平均達30人得由教育局公告為『額滿國中』:
(一)第一順位:
身心障礙學生:依據辦法第十二條,經本市鑑輔會安置於「普通學校集中式特教班」、「重點學校」、「學區學校」。(※備註)
少年保護個案:依據辦法第十三條。
派外人員子女:依據辦法第十五條。
原住民子女:依據辦法第十七條。
低收入戶學生:依據辦法第十八條。
教職員工子女:依據辦法第十九條。
(二)第二順位:
具有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房屋權狀:依據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目。
連續租屋且住於學區內,設籍6年以上並有公證租賃證明。依據依據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目。如第二順位學生超過學校容納名額時,還是以學生設籍之先後順序,當作優先分發之依據。依前款規定分發後,國民中學仍有缺額時,則依設籍先後分發至額滿為止,排序方式如下:
1.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學生共同設籍者。
2.父或母與學生共同設籍者。
其餘未分發學生,應改分發至鄰近國民中學就讀。當學校額滿時,依錄取原則,設籍較晚,且未具有優先入學條件者,將進行改分發至鄰近學校就讀,不需遷移戶籍,至「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完成「網路改分發登記」,依設籍先後分發入學至額滿為止。

※備註:本市分散式資源班學生以分發學區國中為原則,若遇額滿學校,其審核方式比照「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中額滿學校新生分發入學原則辦理分發及改分發。


發表人 生教組 於 2023/5/2 12:55:57 (15 人讀取)

一、依教育部112年5月1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1946B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1日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1946A號令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起生效。
三、本案電子檔可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請各校依旨揭要點持續辦理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
附件下載附件下載


發表人 生教組 於 2023/5/2 10:36:16 (12 人讀取)

一、依據本局112年3月22日北市教終字第1123022663號函(諒達)續辦。
二、邇來行人安全為國內外媒體關注之熱門議題,為加強國人對於人本交通-公共通行權之重視,故於旨揭計畫之徵件主題新增「打造友善公共空間,伸張公共通行權」之議題(如:無障礙人行道、公共通行宣導、不佔用人行道等),歡迎學校教師及學生踴躍投件。

附件下載


發表人 輔導組 於 2023/5/1 17:31:41 (37 人讀取)

112年5月5日(五) 18:30-20:30
龍門國中親師學苑線上親職講座
講題: 溝通,從「心」出發-從責罵到傾聽之正向管教
講師: 鄭珮嘉諮商心理師
課程連結 https:// meet.google.com/utw-scbu-zcr
meet代碼: utw-scbu-zcr
課程回饋表單 https://reurl.cc/KMgk89
主辦單位:龍門國中輔導室
歡迎轉傳,請同學與家長分享,一起共創美好的親子溝通活動圖片



發表人 教學組長 於 2023/4/27 16:17:04 (371 人讀取)

公告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112年5月11-12日(星期四-五))7、8年級第2次定期評量範圍表及注意事項。附件下載


發表人 特教組 於 2023/4/27 16:03:00 (71 人讀取)

一、活動名稱:
螢橋國中112年度區域性資賦優異教育方案:「IOT物聯網程式設計實作研習營」

二、活動日期:
112年7月19日(三)、20日(四)、21日(五)共計3日。

三、活動地點:
臺北市螢橋國中2樓電腦教室一。
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三段4號,捷運台電大樓站

四、報名資格:
符合下列報名標準之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七、八年級學生 。
1. 目前就讀數理資優資源班或數理資優方案之國中學生。
2. 對資訊 領域有濃厚興趣,經師長推薦富優異表現或潛能學生(請附佐
證資料)。

五、報名方式及日期:
由學生填妥個人報名表(下方計劃書之附件2)於112年6月5日(一)下班前
送交各校資優業務承辦人彙整。

六、其餘錄取集活動細項請下載下方附件之計畫書查閱,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至電:(02)2733-0299#1551,
或來信至:krvinkingthebest@lmjh.tp.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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